原東和日式派出所

原東和日式派出所,興建於昭和4年(西元1929年),此建築用地為當地仕紳-陳家商借予日本政府,陳家後代子孫成全保存歷史建築之價值,民國97年(西元2008年)由雲林縣政府出資徵收,民國98年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。

建築具營造技術且具稀少性(形貌及細部),磚木混合構造特色明晰,入口的切角頂由托架支撐,表現地方特色,並具備歷史、文化、藝術價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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